根據《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部令 第4號)(2018年)的要求進行本次公示。本次公示內容如下:
一、建設項目情況簡述
項目名稱:年產10000噸2-甲基呋喃及現有產品設備和工藝提升改造項目
建設單位:江蘇清泉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項目性質:技改
建設地點:濱海經濟開發區沿海工業園
規 模:年產10000噸2-甲基呋喃及對現有北廠區年產2000噸四氫糠醇、2000噸MACM、10000噸2-甲基四氫呋喃、3000噸1,3-環己二酮、3000噸5-氯-2-戊酮、1500噸環丙基甲基酮項目及南廠區1500噸3,3′-二甲基-4,4′-二氨基二苯基甲烷(MDT)、3600噸呋喃、500噸吡咯、1000噸甲氧胺、2000噸呋喃銨鹽、3000噸乙酰呋喃和1700噸乙酸工藝、設備等進行技術改造
二、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的概述
本項目廢氣主要是工藝廢氣、危廢倉庫廢氣、污水站廢氣、廠區無組織收集廢氣等。
本項目廢水主要為工藝廢水、設備清洗水、車間地面沖洗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夏季罐區噴淋水、化驗室廢水、純水制備濃水、純水制備再生廢水、真空泵冷卻水、廢氣治理廢水等。
本項目噪聲源主要為循環泵、真空泵、風機等設備運行噪聲。
本項目危險廢物主要為生產工藝殘渣、廢水處理污泥、廢鹽、廢活性炭、廢樹脂、原料包裝袋等;一般工業固廢主要為原料包裝桶、員工生活垃圾。
三、預防或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要點
1、廢水治理:南廠區呋喃銨鹽高鹽廢水經“中和+分層+MVR+轉膜”預處理,MDT高鹽廢水經“中和+濃縮+MVR”預處理,呋喃項目高濃度廢水經“氣浮+鐵粉流化床”預處理,甲氧胺高濃度廢水經“膜分離”預處理,吡咯高濃度廢水經“蒸餾”預處理,MDT廢水經“樹脂吸附”處理去排放池,經預處理后的高鹽廢水、高濃度廢水與廠區其他廢水匯合后經“氣浮+鐵碳微電解+芬頓氧化+中和絮凝沉淀+UASB+生物接觸氧化”處理后排入園區污水處理廠。北廠區高濃度廢水經“氣浮+鐵碳微電解+芬頓氧化”預處理,經預處理后的高濃度廢水與低濃度廢水匯合后經“水解酸化+厭氧塔+A/O池+二沉池+二級氣浮”處理后排入園區污水處理廠。
2、廢氣治理:
南廠區:
一車間:廢氣G1-1污染物為一氧化碳、1-丁炔、丙炔、糠醛、呋喃、2-甲基呋喃等,主要為固定床產生的再生廢氣,收集后至一車間“呋喃爐焚燒”處理后達標后由1#排氣筒排放。廢氣G2-2~G2-2污染物為氨、吡咯、呋喃等,主要為旋風分離工序產生的廢氣,收集后至二車間“一級降膜+一級水洗+一級酸洗” 預處理后接入RTO系統處理,處理達標后由4#排氣筒排放。廢氣治理廢水至污水處理站處理。
二車間:廢氣G1-2~G1-3為分離和吸收有機廢氣,污染物主要為丁炔、丙炔、糠醛、呋喃、2-甲基呋喃、非甲烷總烴等,收集后至一車間“呋喃爐焚燒”處理后達標后由1#排氣筒排放。廢氣G1-4~G1-9為精制工序有機廢氣,污染物主要為呋喃、2-甲基呋喃、非甲烷總烴等,綜合考慮擬采用“一級水封”預處理后接入RTO系統處理,處理達標后由4#排氣筒排放。廢氣G2-3~G2-9為精制工序廢氣、廢水蒸餾廢氣,污染物主要為氨、呋喃、吡咯等;廢氣G3-1~G3-6為乙酰呋喃生產廢氣,污染物主要為乙酸、呋喃、醋酐、乙酰呋喃等,上述廢氣收集后至車間“一級降膜+一級水洗+一級酸洗” 預處理后接入RTO系統處理,處理達標后由4#排氣筒排放。廢氣治理廢水至污水處理站處理。
三車間:廢氣G5-10~ G5-16主要為精制廢氣,污染物為氨、甲醇、二氯甲烷、粉塵等;由四車間產生的三效蒸發殘渣轉膜產生的廢氣主要污染物為乙酰呋喃、呋喃甲酸等,綜合考慮擬收集后均經“二級水洗” 預處理后接入RTO系統處理,處理達標后由4#排氣筒排放。廢氣治理廢水至污水處理站處理。
四車間:廢氣G4-1~G4-3主要為肟化工段的二氧化硫,考慮收集后接至“一級堿洗+一級水封”預處理;廢氣G4-6~ G4-10主要為中和、甲基化和閃蒸冷凝工段的二氧化硫、甲醇、硫酸二甲酯、甲氧胺,考慮收集后接至“二級酸噴淋+一級水封”預處理;廢氣G4-4~ G4-5主要為中和、甲基化和閃蒸冷凝工段的甲醇、二氧化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考慮收集后接至“二級堿噴淋+一級水封”預處理,上述廢氣預處理后接入RTO系統處理,處理達標后由4#排氣筒排放。廢氣治理廢水至污水處理站處理。
五車間:廢氣G2.3-1~ G2.3-4、廢水池收集廢氣主要污染物為甲醛、鄰甲苯胺、粉塵等,收集后接入RTO系統處理,處理達標后由4#排氣筒排放。廢氣治理廢水至污水處理站處理。
六車間:廢氣G5-1主要為合成廢氣,污染物為主要為氮氧化物,綜合考慮擬采用“二級尿素吸收”,處理達標后由1#排氣筒排放。廢氣G5-2~G5-9主要為萃取、蒸餾等廢氣,污染物為主要為二氯甲烷、氯化氫、甲醇等,擬將呋喃銨鹽MVR廢氣、鹽酸儲罐無組織收集廢氣、廢水收集池無組織收集廢氣、離心無組織收集廢氣與上述廢氣收集后,綜合考慮采用“一級水封+二級酸吸收+二級堿吸收+二級水吸收+二級活性炭吸附+一級脫附+一級水噴淋”,處理達標后由3#排氣筒排放。廢氣治理廢水至污水處理站處理。
污水處理區及危廢倉庫:含VOCs物料應儲存于密閉容器、包裝袋,高效密封儲罐,封閉式儲庫、料倉等。含VOCs物料轉移和輸送,應采用密閉管道或密閉容器、罐車等。危廢倉庫安裝廢氣捕集管網,收集后采用“一級水封” 預處理后接入RTO系統處理,處理達標后由4#排氣筒排放。廢氣治理廢水至污水處理站處理。
北廠區:
一車間:廢氣G2-1、G4-1、G6-1污染物為氫氣、糠醇、2-甲基呋喃、環己胺、VOCs等,主要為氫化工段的過量的氫氣,收集后至一車間“二級水封”處理后達標后由5#排氣筒排放。車間無組織收集廢氣(投料廢氣、真空泵廢氣)污染物為糠醇、四氫糠醇、2-甲基呋喃、環己胺等,主要為酸性廢氣、有機廢氣。因廢氣成分復雜,綜合考慮擬采用“二級酸吸收+水封”預處理后接入RTO系統處理,處理達標后由1#排氣筒排放。廢氣治理廢水至污水處理站處理。
三車間:廢氣G3-1~G3-3、G3-5為精餾有機廢氣,污染物主要為糠醛、VOCs、2-甲基呋喃、2-甲基四氫呋喃、糠醇、γ-戊內酯等,綜合考慮擬采用“二級水吸收+一級水封” 預處理后接入RTO系統處理,處理達標后由1#排氣筒排放。廢氣G3-4為精餾有機廢氣,污染物主要為氫氣、VOCs、2-甲基呋喃、2-甲基四氫呋喃等,綜合考慮擬采用“一級水封”處理達標后由6#排氣筒排放。廢氣治理廢水至污水處理站處理。
五車間:廢氣G2-2、G4-2、G6-2~ G6-3主要為蒸餾不凝氣,污染物為糠醇、環己胺、MACM、VOCs等;車間無組織收集廢氣(灌裝廢氣)污染物為環己胺、2-甲基四氫呋喃等,綜合考慮擬采用收集后與廢氣G2-2、G4-2、G6-2~ G6-3一起接至五車間“二級硫酸洗+一級水封” 預處理后接入RTO系統處理,處理達標后由1#排氣筒排放。廢氣治理廢水至污水處理站處理。
六車間:廢氣G2.1-1主要為氫化工段的過量氫氣,直接由1#排氣筒排放。車間無組織收集廢氣(投料廢氣)污染物主要為1,3-苯二酚,綜合考慮擬采用收集后接至“二級水噴淋+一級水封”預處理后接入RTO系統處理,處理達標后由1#排氣筒排放。廢氣治理廢水至污水處理站處理。
十八車間:廢氣G2.2-1主要為氫化工段的過量氫氣,直接由9#排氣筒排放(新增)。廢氣G2.2-2~ G2.2-3為蒸餾不凝氣和中和廢氣,主要污染物為2-甲基四氫呋喃、2-甲基呋喃等,綜合考慮擬采用“一級鹽冷+一級水洗” 預處理后接入RTO系統處理,處理達標后由1#排氣筒排放。廢氣治理廢水至污水處理站處理。
十九車間:廢氣G2.2-4~G2.2-6主要鹵化廢氣和蒸餾不凝氣,污染物為氯化氫、5-氯-2-戊酮等,主要為酸性廢氣、有機廢氣,綜合考慮擬采用“二級降膜+三級堿吸收+水封” 預處理后接入RTO系統處理,處理達標后由1#排氣筒排放。廢氣G2.3-1主要為蒸餾不凝氣,污染物為環丙基甲基酮,主要為酸性廢氣、有機廢氣,綜合考慮擬采用“三級堿吸收+水封” 預處理后接入RTO系統處理,處理達標后由1#排氣筒排放。廢氣治理廢水至污水處理站處理。
二十二車間:廢氣G2.1-2~ G2.1-3主要為離心廢氣,污染物主要為酸性廢氣氯化氫,綜合考慮擬采用“三級堿洗+一級水洗”處理達標后由8#排氣筒排放。廢氣G2.1-4主要為干燥廢氣,污染物為氯化氫,綜合考慮擬采用“一級堿洗”處理達標后由8#排氣筒排放。廢氣治理廢水至污水處理站處理。
污水處理區、危廢倉庫:含VOCs物料應儲存于密閉容器、包裝袋,高效密封儲罐,封閉式儲庫、料倉等。含VOCs物料轉移和輸送,應采用密閉管道或密閉容器、罐車等。危廢倉庫安裝廢氣捕集管網,收集后引至污水處理站,與污水處理站廢氣“一級堿噴淋” 預處理后接入RTO系統處理,處理達標后由1#排氣筒排放。
3、噪聲治理:通過設備選型減少高噪聲設備的使用;對高噪聲設備采取建筑隔聲,設置隔聲罩、減震墊,種植綠化等降噪措施,可保證廠界噪聲達標。
4、固體廢物治理:(1) 可焚燒物質由廠區焚燒爐自行焚燒處置,其他廢物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2)生活垃圾交由環衛部門集中處理。固體廢物均不外排。
5、土壤、地下水污染治理措施:本項目執行分區防控措施。對生產車間、原料倉庫、成品庫、危廢暫存間、儲罐區、污水處理池、事故池底部等必須采取防滲措施,建設防滲地坪。嚴格實施雨污分流,確保廢水不混入雨水,進而滲透地下水,通過加強以上措施,本項目建設生產不會對項目所在地的土壤和地下水影響較小
6、風險防控措施:本項目應采取以下風險防控措施:廠區總平面布置嚴格執行相關規范要求;在運行過程中必須采取嚴格的防治措施;選用較好的設備、精心設計、嚴格管理和強化操作人員的責任心;采用鋼筋混凝土外殼與柔性人工襯層組合的剛性架空結構防滲;加強廢氣處理系統的維護及管理;設置事故池;加強火災爆炸事故風險防范;加強廢物貯存風險防范;加強固廢管理風險防范;加強事故處理二次污染的預防等。
四、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結論要點
本項目的建設符合“三線一單”的控制要求,符合“兩減六治三提升” 環保專項行動方案要求;選址符合區域發展、環保等規劃要求;項目所在地環境質量現狀較好,有一定的環境容量;所采用廢氣、廢水處理工藝合理可行、污染防治措施技術經濟可行,能保證各種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三廢污染物排放不會改變區域環境功能現狀;環境風險在可接受范圍內;本項目的衛生防護距離內無敏感目標。綜上所述,本項目的建設是可行的。
五、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征求意見稿的方式和期限
公眾可在公示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登陸江蘇清泉化學股份有限公司網站查閱環評報告書(征求意見稿),如需要查閱紙質環境影響報告書(征求意見稿)或需索取該項目補充信息的公眾,可與聯系人聯系。
(1)建設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名稱:江蘇清泉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聯系人:張俊
聯系電話:19802638250
聯系地址:江蘇省鹽城市濱海經濟開發區沿海工業園
776839665@qq.com
(2)承擔環境影響評價的單位及聯系方式
環評單位名稱:江蘇科易達環??萍脊?/p>
聯系人:蔣加峰
聯系電話:0515-88288808-805
聯系地址:鹽城城南新區新都街道大數據產業園A-9幢
jskydjjf@126.com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公眾對建設項目所在地目前的環境質量狀況是否滿意;影響當地環境質量的主要因素和環境污染的主要來源;公眾對建設項目的了解狀況及反應;公眾了解建設項目情況后,從環保角度考慮,對該項目建設持何種態度;公眾對該項目環保方面有何建議和要求。
七、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公眾可填寫建設項目公眾意見表(見網絡鏈接),通過郵寄信函(以郵戳日期為準)、傳真、電子郵件將填寫的公眾意見表提交建設單位或環評單位,并請注明發表日期、真實姓名和聯系方式。
八、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自公示之日起10個工作日。
本項目征求意見稿及公眾意見表詳見附件。
/Public/userfiles/files/年產10000噸2-甲基呋喃及現有產品設備和工藝提升改造項目-公示稿.pdf
/Public/userfiles/files/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意見表(1).docx